本市今年公有住房出售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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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市房地资源局3月9日透露,2004年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方案维持原标准,成本价仍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95元计算。
本市建国后竣工的独用成套多层和高层公有住房出售的成本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95元,独用成套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公寓住房和新式里弄住房出售的成本价与最低限价,公有住房出售的市场价仍按《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公有住房出售的若干规定》执行。2004年公有住房出售方案的执行日期为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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