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全国服务全国是上海发展重要战略
甲申年春来早。虽是乍暖还寒时分,桃红柳绿之际依然流溢着浓浓春意。
前不久,几位北方民营企业家闻讯上海在加强国内合作交流方面将有“新政”出台,便匆匆南下打探虚实。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他们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被称之为《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加强上海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细读之下,不禁喜上眉梢。
(一)
一纸《意见》,何以如此引人关注?
回答这个问题,不妨先追溯历史。
融入全国、服务全国,加强国内合作交流是上海历届市委、市政府一以贯之的方针。这个方针不但贯穿于上海改革开放的全过程,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细化、深化,进而使“融入全国、服务全国”成为上海建设发展的重要战略。
早在1998年,上海市政府就推出《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扩大对内开放的政策意见》,称为“24条”,核心内容是“拆除围墙、敞开通道”,使各地企业充分利用上海优势条件,共享发展机遇。
进入2001年,西部大开发春潮涌动。为推动上海与西部地区的合作交流,市政府适时颁布了《上海市服务参与西部大开发的实施意见》的“17条”,进一步完善24条政策,提升上海服务全国的功能。
同年12月,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背景下,市政府又紧锣密鼓修订施行了3年的“24条”。这个被称之为“新24条”的政策,使上海在面向世界的新格局下,再次大大加快了融入全国、服务全国的步伐。
这一回出台的15条《意见》,是在历经6年后,上海实施的第四个加强区域交流合作的专题性文件。如果说前几个文件更多侧重于具体工作,此刻的《意见》已提升为一个全局性的战略方针。与以往相比,条文精简了,而内容更丰富,思路更开阔,其涵盖的范围更广,立意更高,操作上更具指导性。
难怪《意见》出炉的消息披露后,市协作办电话铃声不断,各地人士争先恐后,纷纷回应上海的最新决策。
(二)
反响热烈,并不意外。15条《意见》开宗明义:“始终把融入全国、服务全国作为上海建设发展的重要战略。”
由此向世人传递着一个全新的信息―――上海已将自己融入全国、服务全国的功能提升至战略地位。
细心的人们发现,以往的几个文件,都把服务全国定义为“重要举措”。
从“重要举措”到“重要战略”,一词之改,历经数年,不仅体现了上海人与时俱进的政策创新睿智,更表明了全国意识已熔铸成为这座城市不可或缺的一种内在品格。
上海人从来不缺全国意识,总是在全国各地的支援下成就自己的梦想。由此,论及“上海离不开全国”,上海人每每有切肤之感。
受惠全国而要回报全国,由此催生出融入全国、服务全国的强烈责任意识―――
如果说10年前,当上海人刚刚明确提出“服务全国”理念时还停留在这一逻辑层面上,那么,在“融入全国、服务全国”业已确立为上海发展重要战略的今天,这已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上海自身发展的需要。世界经济演变的进程表明,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脱离广袤的区域腹地,一个中心城市“独善其身”的发展将是不可能的。正是基于这一理念,上海人清醒地意识到,只有加强区域合作,以求互融共进,才是发展壮大自己的唯一出路。是的,上海有人才、有技术、有信息、有资金,但所有这一切,只有在融入全国的发展中,才能释放更大的能量,产生更大的效益。尤为紧迫的是,上海正面临人均GDP从5000美元向8000美元提升的城市经济升级阶段。“瓶颈”制约,不突破难以上台阶。而要消除因土地、劳动力等基础性资源的商务成本刚性上升带来的负面效应,就必须充分集聚中心城市功能,在坚持对外开放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以求得上海与全国各地互融共进的繁荣。还要看到,新世纪新阶段加强东、中、西部经济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原本就是上海经济、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树立科学发展观,做到“五个坚持”、“五个统筹”,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身处沿海发达地区的上海,只有在融入全国、服务全国的进程中加快自身发展,才能为全面实施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可以预期的是,随着15条《意见》的贯彻实施,按照“立足大局,扩大开放,服务全国,互融共进”的方针,上海人心中涌动的融入全国、服务全国的激情,将不断化为融入全国、服务全国的行动。一个初步形成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交流工作格局,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臻完善。(三)融入全国、服务全国既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战略,当然要辅之以科学的机制,确保其顺利实施。对此,《意见》明确指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政府、市场、企业、社会四者缺一不可,同时又有各自合理的定位,这就为上海融入全国、服务全国的功能发挥最佳效应创造了良好条件。这里的内在逻辑关系十分明了:政府是合作交流工作的推动者,主要通过制订政策规划、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服务,发挥引导作用;企业是投资合作的主体,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决策,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社会各界是合作交流工作的参与者,运用自身的优势,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事实上,这一机制框架的最终形成,正是上海融入全国、服务全国的长期实践的经验升华。就拿上海与长三角联动发展来说,从1997年,长江三角洲城市协调会开始,上海与长三角地区的每一项合作都显现了政府引导的烙印。从历届市领导四套班子的屡次主动赴江浙学习考察,到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制订颁布;从拆围墙、敞通道笑迎各地企业,到降门槛、搭平台广纳八方宾客,各级政府渐次从后台走上前台,成为推动上海与长三角区域合作的最重要力量。至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确立企业在合作交流中的主体地位,广泛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民团体、中介机构、商会、协会等各类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多年来,上海在区域合作中所推出的突破之举更是不可胜数,所取得的种种实质性进展令人刮目相看。良好的机制从来就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数据表明,从2000年以来,来沪投资的各地企业平均每年增长46%,注册资本每年增加90%。上海财政每年设立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发展。截至目前,上海与中西部20个省区市签订合作项目超过1500项,总金额超过1000亿元。仅今年1月份,上海引进内资56.9亿元,引进外资相当于100亿元,引进的内资约是外资的60%。其中,上海与长三角地区的合作更是热流涌动,蔚为壮观。事实再次昭示我们: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上海的发展都得益于开放,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对内开放已经成为上海发展的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