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艺术中心管理协议签约京沪两地联手合作
经上海市委宣传部批准,由保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和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共同组建的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管理公司,4月9日上午与上海东方艺术中心正式签约。这标志着在建中的东方艺术中心,将采用京、沪两地文化企业联手的模式,以多元化的机制、专业化的管理和国际化的标准,朝着成为上海乃至亚洲一流水准和形成国际品牌效应的目标,正式开始启动运作。
在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在市委宣传部的具体指导、支持下,东方艺术中心经过广泛调研,深入考察和反复论证,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大胆采用市场化招投标方式寻找管理者。来自北京的保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在一举中标之后,联合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共同投资组建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公司负责剧场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管理和运营,将努力把东方艺术中心建设成为上海乃至全国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舞台、国际文化交流的窗口、人民群众的艺术殿堂。
京沪两地文化企业联手组建东方艺术中心管理公司,是上海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创新。东方艺术中心管理公司将与业主共同合作,组建东方艺术中心发展基金、东方艺术中心艺委会等机构,广纳社会资金,吸引海内外著名艺术家加盟,走符合国际化潮流、专业化需求的运营之路。东方艺术中心的创新体制和机制引起了国内同行的强烈反响,国家大剧院以及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的剧院,已纷纷派人前来交流。
目前,东方艺术中心即将进入内部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设阶段,预计今年年底可投入试运营,试营业首场演出拟定于200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