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筹资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崇明基本实现农民医保工作
切实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崇明县扎实有力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去年全县有436231人参加了合作医疗,参与率达到97.68%,比2003年提升了24.76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市府2005年参与率95%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作为上海唯一的郊县,崇明农业人口占了总人口数的75%,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该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求医问药,对大部分农民而言,就成了不小的负担,一旦缺乏有效的医疗保障措施,极有可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此,当地政府将完善合作医疗、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
完善筹资机制,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原则是个人为主、企业统筹、政府扶持,该县除个人出资按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2%―3%确定,企业按应参加合作医疗职工人数上年度计税工资总数的4%缴费,县政府为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到位,在财力较困难的情况下,2003年仍将支持力度从原来的每年100万元增加至400万元,2004年再增至750万元,同时要求各乡镇财政的扶持基金也相应增至750万元,从而达到县、乡镇财政扶持共计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
严格管理,让合作医疗基金发挥最大化效益。在“合理给付、节约使用、以收定支、量入为出”补偿原则的基础上,2004年为了进一步为参保农民增强保障制度的抗风险能力,该县将合作医疗补偿额从原来最高1万元提高到了2.5万元,并提高了分段补偿结报比例和门诊大病医疗费补偿标准。还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并由县审计局每年对县、乡镇两级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这张健康防护网,给崇明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仅2003年,该县乡镇合作医疗基金中得到补偿的农民就有74万余人次,其中门诊70万余人,住院36万余人,补偿额度1060.2万元;2529人次获得抗大病医药费补偿,补偿额为758.5万元,其中补偿万元以上的有1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