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市郊居民消费水平提升人均收入达3382元
据上海市统计局对市郊60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一季度,上海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38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0元,增长7.3%,增幅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呈稳定上升趋势。
一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82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9元,增长5.6%,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其中在乡镇企业得到的工资性收入1074元,增长7.4%。工资性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7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178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2%。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都呈增长态势。一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58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7%。其中在外饮食消费支出137元,增长93%。
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迅猛。一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27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8%。其中,购买文教娱乐用品82元,增长67.3%;旅游费用支出增长2.6倍。
通信费用支出大幅增长。一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消费支出16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其中通信服务支出***元,增长23.1%。移动电话迅速普及和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使得农村居民在通信上的花费骤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