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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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继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分两批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近日作出决定,第三批再予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至此,***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已达到***部门审批项目总数的近一半。
这是24日从***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介绍,这次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涉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事务。予以取消的项目有409项,这些项目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解决,以及重复交叉审批或审批对象和条件已经发生变化的事项。予以调整的审批项目有86项,分改变管理方式和下放管理层级两种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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