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局开展郊区征地农民安置住房示范项目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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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目前,市房地局已在有关区(县)郊区的城区、镇区或重要开发区域中,选择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征地农民安置住房建设项目作为示范点。
示范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规范;项目中标单位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深化,形成合理、完善的规划设计方案;严格推行规范的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创建“无渗漏”工程;运用“四新”成果,推广住宅产业现代化;水、电、煤等按市政专业规划纳入相应的区域性管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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