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出台上海市中小学2004学年度课程计划
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所有小学和初中(寄宿制学校除外)不安排早自修,上午7时45分以后才可以安排集中的教育活动;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在各学科综合平衡后布置课外作业。这是6月22日从市教委最新出台的《上海市中小学2004学年度课程计划》中获悉的。
该《计划》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计划》要求,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任何学校或个人都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和擅自使用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育用书、教辅材料和境外原版(或改版)的教材。
《计划》同时要求,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周活动总量和学科教学的课时。所有小学和初中(寄宿制学校除外)不安排早自修,上午7时45分以后才可安排集中的教育活动。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在各学科综合平衡后布置课外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安排课外作业,其他年级的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小时以内完成课外作业;初中各年级的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5小时以内完成课外作业;高中各年级绝大多数同学能在2小时内完成课外作业。各中小学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包括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
《计划》还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各中小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进行命题,坚决杜绝难题、偏题、怪题。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全学区、全区(县)性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小学生的学业评价实行等第制。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一、二年级只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于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查。
各中小学校要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时间,高中学生每学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中小学要在每周的双休日中用不少于半天的时间进行中小学生的课外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