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实行夏季电价居民用电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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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7月2日获悉,上海已从7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夏季季节性电价,进一步拉大峰谷差价。据悉,这一季节性电价将在7、8、9三个月实行,峰谷差价从原来的3.6:1扩大到4.5:1;并试行避峰(可中断负荷)补偿电价。其中,隔日通知避峰的每千瓦每小时补偿0.3元,当天通知避峰的每千瓦每小时补偿0.8元,随时可中断用电避峰的每千瓦每小时补偿2元,但居民用电分时电价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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