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燃气将使用电子信息管理卡
为了进一步深化行业管理,提高管理层次,建立和完善运作高效、公开透明、廉洁公正的管理体系,市燃气管理处准备在行业管理中逐步推广使用电子信息管理卡。
按照《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须由燃气处行政审批或备案后企业持证经营和需管理的有关项目和内容,宜采用电子信息卡进行管理的初步确定主要有四种:一、上海市燃气企业工作联系卡――主要对象为取得本市燃气经营资质的相关企业;二、上海市液化石油气供气许可工作联系卡――主要对象是已取得本市液化石油气供气许可证的供气站点(包括加气站);三、上海市燃气器具准销产品工作联系卡――主要对象为获得在本市销售燃气器具产品的销售单位或生产企业;四、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工作联系卡――对象是取得本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根据目前的管理情况,燃气处拟订了“关于在行业管理中推广使用电子信息管理卡的工作方案”,具体计划从今年九月开始至明年初分准备、试点、全面推广三个阶段实施。近来正在加紧做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十月份从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开始试点。(市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