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廉租房制度全面推开
“不错一户、不漏一户”,全面解决上海部分市民收入低、住房差的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日前就继长宁、闸北等区进行廉租住房改革试点后,全面实施廉租住房制度时向市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廉租住房制度规定:家庭收入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8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连续补助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含5平方米),即可申请廉租房。
据从试点情况看,上海已经有1081户低收入房困户已受惠,通过此政策落实了廉租房源,占符合廉租房落实条件1495户的72.3%,其中除36户选择配房并迁入新居外,共有1045户符合租金配租条件的家庭落实了房源,并开始享受租金补贴。
据从上海市有关部门获悉,随着廉租房制度铺开后,凡符合规定的家庭都可申请;相关工作部门将每半年对配租户的成员、住房、收入等进行复核。对即将实施廉租房制度工作的9个区县,上海市政府作出承诺,严把政策和配租标准,规范运作,力争“不错一户、不漏一户”,使上海推行的廉租住房制度成为“民心工程”,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真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