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出推进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改革
今年公务员队伍建设,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公务员“进口”为切入点,从源头上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一是在公务员招考范围和对象上,在坚持“凡进必考”原则的基础上,扩大公务员的选拔录用范围,要打破身份、地域等限制,面向全社会招考,改变以往从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单一渠道,把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公务员队伍中来。尤其对财税、金融、城市规划、信息技术等部门的高层次特殊职位,也可优先从海外人才中择优聘用;二是在公务员招考方式上,改革考录方式和考试内容。今年拟在政法、人事、工商、文秘等系统或职类实行公务员分类考试,改变以往“千人一卷”的现象。录用考试内容的设计由原来侧重于理论知识考查转向工作能力与理论知识考查相结合,以侧重于能力考查为主;三是在公务员考录时间的安排上,由原来每年招考一次改为每年招考两次,并建立特殊专业职位的录用考试资格制度,以满足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四是在公务员考录运行机制上,以好的作风选好人、用好人。制定和出台《上海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操作规程》,建立公务员考试录用监督办法,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行为和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规范新进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办法,完善先试用、后录用的管理方式,以提高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