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业深化改革不断创新
3月23日上海市司法局召开了2002年度上海律师工作会议。
从会议上获悉,自1999年初到目前的三年时间,本市律师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广大律师在促进上海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市和完善民主与法制建设中,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1998年,市司法局制定了《上海市律师工作1998-2003年发展纲要》,围绕《纲要》的实施发展,三年来,上海律师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先后有101家国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合伙所或合作所。改制后国资所已全部退出法律服务市场。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家,其中合伙所253家,与98年相比,合伙所的比例由18.5%上升为54%,已经形成了以合伙所为主体的格局。全市现有执业律师4791人,其中专职律师
4107人,由98年的59%上升为85.7%。专职律师队伍的学历层次有了较大提高:大学本科以上的从98年的49.9%上升为60.1%,其中法律专业本科的从33.4%上升为49.2%。博士硕士学历占15.4%,双学士为2.8%。专职律师中年龄50岁以下的占68.5%,其中35岁以下的占30.8%。三年来,上海律师共代理刑事辩护案件34,413件、民事案件108,361件,经济案件88,831件、非讼法律事务79,042件。据不完全统计,非讼业务由1998年占业务总量的19.7%上升到目前的30%以上。业务总创收从1998年底的6个亿上升到12亿。上海律师目前正广泛涉足金融证券、招投标、企业并购重组、风险投资和电子商务等一些法律服务前沿领域。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事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31家、律师156名;具有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事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11家、律师35名;具有从事重大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事务资格的律师45名;具有从事国有企业产权法律事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30家、律师62名;具有从事外商投资项目咨询代理资格的律师事务所40家。
律师队伍的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也不断得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目前全市专职律师中共有党员1179人,占总数的32.6%,建立独立党支部154个、联合党支部19个。选派181名市、区(县)司法局机关干部到事务所担任政治指导员(联络员),帮助事务所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律师志愿团工作,全市参加律师志愿团工作的律师达300多人。三年来,全市律师义务法律咨询154040件(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826件。新华、华亭、段和段、毅石、建纬等5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另有4家事务所和5名律师分获全国、市级先进,81家事务所和98名律师分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3名律师分别荣获“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和“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2名律师荣记司法行政个人二等功,7名律师荣记司法行政个人三等功。
据悉,市司法局还将在年内将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进一步推动上海律师工作的发展。这些措施包括:一、进一步扩大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在总结浦东新区公职律师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本市行政管理和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在全市有步骤、有计划扩大公职律师试点,逐步完善律师队伍组成结构,并于上半年推出扩大公职律师试点方案。二、适应法律服务市场多元化需求,开展律师个人开业试点。三、鼓励律师事务所以规模化、一体化为目标,探索组织机构创新。鼓励事务所跨省市建立分所;允许事务所建立多种形式的律师集团或联盟,还可以采取共用品牌、相对独立的连锁加盟形式。四、进一步完善律师合伙制度。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改变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前提下,根据合伙人的意愿,律师事务所内部可以实行多级合伙人制度。同时,允许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具备一定条件的非执业律师人员成为管理合伙人。五、进一步建立、健全事务所长效、有序管理机制推进事务所的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鼓励、引导事务所强强联合、跨地区联合,实现资源优化组合,提高现有事务所的规模和竞争力。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事务所根据市场需求和所内人才、业务结构情况,实行专业化分工,形成开拓某个特定领域的集合力量和专业竞争优势。六、继续加大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力度。到2006年底,本市45岁以下的律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多方开辟渠道,选送优秀中青年律师到国外法学院校和事务所,接受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和实习。大力引进外地优秀律师人才加盟上海律师队伍。今后凡律师事务所引进外省市优秀执业律师,签订3-5年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应用工手续的,将不受户口和职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