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基础项目招标引入司法复议制
项目评审中有任何异议,科研人员有权“上诉”。市科委日前宣布,在本月底即将进行的“2002年上海市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招标过程中,将首次引入司法程序中的“复议”制度。
在全国首推复议制,是市科委今年在体制、机制创新中作出的新尝试。市科委副总工程师蔡建华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寻找一种鼓励原创性研究的可行办法,但即使对项目进行反复筛选,还是很难作出准确判断。在目前科技界对此尚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把被部分专家‘***毙’掉的项目拿出来重新审视,不失为一种有益探索。”
将复议制率先运用于应用前景相对不太明朗的基础研究,无疑是此次探索中的一个“冒险”。蔡建华表示,这样做尽管会使工作量成倍增加,但可以使那些有前景的项目避免“枉死”。上世纪80年代初,中科院上海光机所王育竹研究员的一项科研成果,比后来3位获诺贝尔奖的国外科学家提出同类思路早5至10年,但由于当时看不到应用前景,没有被科研经费“相中”而贻误了时机。
上月初,“2002年上海市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招标指南”一发布,不少科研人员就纷纷打电话给市科委,对获得上诉权格外兴奋。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员陆卫说:“过分求同,往往会让一个创新想法胎死腹中;适当存异,则有利于张扬科研个性,留给申请人以更多主动。”中科院上海有机所麻生明研究员表示,复议制将让每一种思想火花都享受到公平待遇。
据悉,截至6月初,市科委已收到440多个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的申请,比往年同类申请多出了许多。月底,市科委将组织7人专家小组对这些项目进行第一轮评审,然后把专家意见反馈给落选的项目申请者,允许他们就课题设计中的创新点重新提出说明和解释,市科委将另行组织专家进行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