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稳妥推进新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日前,本市召开推进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会议。晓渡同志对稳妥推进本市新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提出要求:(1)积极处理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各种关系。一是处理好药品质量和价格的关系。要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设定合理的价格区间,防止投标人不顾质量而在药品价格上进行恶性竞争。二是处理好病患者和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的利益关系。要按照“以患者利益为主,兼顾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合理利益”的原则,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降价所产生的价差,大部分让利给患者。同时,选取价位相对低廉但位于合理价格区间的药品作为候选品种,维护中标企业的合理利益。三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关政府部门要在维护医疗机构和投标企业行为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和推动作用,切实保护好群众的公共利益。(2)严明纪律,多方配合,各司其职,确保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要在药品集中招标的具体推进过程中,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按照已经明确的责任分工,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招标工作的各项规定,若有违规将严肃查处。(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区县医院药品集中公开采购工作。对已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各配置中心不得擅自进行集中公开采购;配置中心及类似机构不得在集中公开采购过程中违规收取任何费用;行政部门要在公开采购中重点加强工作管理,切实做到公平竞争和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