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0至20年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
上海将用10至20年时间,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城市;近阶段的任务是,到2005年实现“四个基本确立”的目标。这是从8月5日召开的上海市金融工作会议传出的消息。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宇在会上作了《把握机遇,开拓创新,全力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报告。常务副市长蒋以任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部署。
据悉,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5・3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金融改革和发展情况,进一步明确下一步金融工作的目标、方向和主要任务。
会议认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国家战略,也是上海城市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90年代以来,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三大金融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上海金融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上海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资金集聚和辐射功能明显增强;金融开放力度逐步加大,金融机构集聚效应初步显现;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逐步加强,金融安全区建设初见成效;金融环境建设不断完善,为金融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90年至2001年上海GDP总量按现价增长了5.5倍,同期全市各类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了7.4倍;从1995年―2001年,保费收入增加6倍多,外汇交易额增加了14.5%。到目前为止,上海外资银行的存款、贷款、总资产占全国的比重,以及在沪外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代表处占全国总数的比重都超过50%,还建成了全国首家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金融业的大发展,对上海经济连续10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支持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上海金融市场较好地发挥了为全国服务的功能。
陈良宇说,上海将用10至20年时间,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力争到2005年,实现"四个基本确立"的目标:基本确立金融在上海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运作中的核心作用,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力争达到20%左右;基本确立国内外金融机构主要集聚地的地位,形成较为完整的中外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体系;基本确立国内体系完善、辐射力强的金融市场中心的功能,成为资本营运中心和资金调度中心;基本确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金融环境,全面实现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和依法监管。陈良宇强调,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增强我国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内在需要,也是积极应对加入WTO的客观需要。今后一个时期是上海迈向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时期,必须牢牢抓住今后五年上海金融率先开放的先发效应,进一步强化国内金融中心地位,不断推进上海金融发展的国际化进程。
陈良宇指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包括金融集聚、金融创新、金融安全、环境建设等,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监管、市场机制与政府服务、发展上海与服务全国以及长远目标与当前工作这四个关系。上海将依据中央对地方政府做好金融工作的职责要求,更好地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更好地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他强调今后一个阶段重点要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一、进一步营造金融机构集聚的市场环境,坚持高标准建设金融贸易区,加强各类金融机构的集聚。二、通过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和完善货币市场功能,不断拓展金融市场功能。三、围绕提高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金融机构改革转制和金融产品创新。四、建立和健全金融联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五、扎实推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塑造上海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和各类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六、建立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加强金融服务与电子商务结合,加快金融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七、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八、运用资本市场盘活国有资产存量,积极探索市场化融资方式,深化金融对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促进作用。九、进行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创新,全面加强对中外金融机构的服务。十、大力实施金融人才战略,加强金融队伍建设,实行"引人"与"引智"并举的人才引进制度。副市长杨晓渡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