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大力推进本市公安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来,上海市公安局党委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以落实和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为抓手,强化教育,加强监督,严肃执纪,狠抓落实,全市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步入良性运作的轨道。这是从8月1日市公安局召开的全市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传出的信息。
本市各级公安机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吴志明多次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抓好几个关键点:一是追究态度要坚决;二是追究内容要明确;三是追究方式要合理;四是追究原则要正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民警违纪违法的,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今年上半年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处级领导干部4人,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26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3人。
杨浦公安分局党委根据市局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涌现出了优秀民警肖玉泉等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民警的违纪率逐年下降。2000年比1999年下降了7个百分点;2001年比2000年下降了33个百分点;2002年上半年同比2001年上半年又下降了25个百分点。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以来,杨浦分局已先后追究了多名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从而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意识明显增强。虹口公安分局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某公安派出所发生一起因民警擅离岗位导致在押对象脱逃的事件,该所主要领导只顾追捕对象,没有及时向分局报告,违反了《现行发生的民警违法违纪和事故的报告制度》,造成警令不畅,为此,分局对该所所长进行追究,并给予全局通报批评。
上海市公安局党委通过狠抓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把责任制的工作和要求贯穿于公安党风廉政建设的始终,有力地推进和加强了本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今年上半年,全局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收到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民警问题的,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0.78%;全局各单位共收到人民群众表扬信及锦旗(匾)共4127件,警民关系进一步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