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医务人员健全各项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本市市、区卫生局已建立了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市、区两级医学会都成立了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并建立了专家库,“一办一中心”的工作人员已基本到位,并进行了上岗前的集中培训,以迎接《条例》的实施。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自今年4月《条例》颁布以来,对全院职工进行了全面培训,2000多名职工人手一册《条例》,仅800人以上的集中培训就已进行了3次,对医技人员进行的系列讲座也进行了8次。同时,根据各临床医技科室的特点,制订了个体化的医疗事故预案,并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建立、健全了告知制度和报告制度。
新华医院、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院长沈晓明告诉记者说,以迎接《条例》为契机,两家医院医护人员开展了以“学常规,用常规”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并提出明确要求全体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按照《条例》要求严格按诊疗常规办事。同时,通过学习培训,要求医护人员彻底改变“朝南坐”的想法,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观念。
仁济医院院长范关荣表示,实施《条例》必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具体地说,医务人员要实事求是按时写病史和病程记录,手术前要做好家属谈话,告诉家属即将进行手术方案以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以后一旦出现并发症要及时与家属沟通,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于一些高风险的医疗工作,事前应征得家属同意与理解后开展;在紧急情况下,不能征求家属意见可经医院领导同意后采取紧急的抢救措施。只要医务人员心里始终装着病人,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行为,就一定会得到病家的尊敬和理解。
二军大附属长海医院则在《条例》实施准备过程中,对全院职工强化了质量意识的教育。院长李静说,医疗机构要坚持学科人才建设,培养能为病人解决问题的名医名家,形成社会、群众放心的医疗人才队伍;同时,要按照诊疗规范、护理常规的要求加强质量管理,控制环节、注重结果,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医务人员要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强化责任心和同情心,努力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不断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地为病人服务。
据悉,本市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还严把医疗市场的“准入关”,近期对医疗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