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医疗事故处理机构和专家库组建完成
上海迎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进入倒计时,记者8月28日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目前市和19个区、县的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已全部组建完毕,首批400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已被推荐进入市区两级专家库。通过近5个月的认真准备,本市卫生行政部门基本做到了人员培训到位、质量管理到位、机构组建到位、专家入库到位。
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法规的形式严格要求医护人员做到依法执业、依法行医、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市卫生局为此结合《条例》提出的各项要求,全面动员全市15万医务人员,人手一册《条例》进行培训和学习,把《条例》的精神渗透于医疗服务中。还从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和监控入手,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本市医疗机构贯彻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医院建立质量监控办公室,制定各项严格的诊疗操作常规,严把医疗质量关;要求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建立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确保急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及时有效和安全;建立首诊负责制,坚决制止推委病人的现象等;力求从源头上降低和防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的发生。
目前,新组建的市和19个区、县的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的人员已培训上岗,不日将随着《条例》的正式实施,接受医疗事故的处理。市和各区、县医学会根据《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鉴定专家选拔标准,经过单位推荐,将一批素质高、学术精的专家推荐入库。首批包括内、外、妇、儿等23个医学专业的400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已被选入市、区两级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