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研讨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本市各级农业行政机关、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推进本市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开展,2002年11月26日,由上海市农委、上海市科委、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农林局共同主办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题研讨会”在上海市农科院召开。市农委副主任潘迎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钱永铭、市科委副主任张其标、上海市农林局副局长沈兰全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会上,有5位专家作了专题报告,5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研讨会认为,当前本市植物新品种保护已处于起步阶段,全民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意识还比较淡薄。随着中国入世和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植物新品种保护已成为促进上海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应切实加强对植物新品种的管理。
研讨会就加强本市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提出了以下对策:1、分清职责,尽快落实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管理机构、职能和人员,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2、设立上海市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从经费上保证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3、抓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4、开展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5、增加品种和种子鉴定新技术手段的投入,以保证鉴定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