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黄浦区劳动保障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权益保障法》,按照《黄浦区贯彻〈上海女职工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就业援助行动,积极促进女性就业;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规范单位用工行为;认真做好争议仲裁,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强化服务,促进女性就业
黄浦区区、街道两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开展就业援助活动中,由全部152名女性组成的就业援助员队伍,在强化服务促进女性就业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她们认真做好职业指导工作,注重指导质量,着力提高推荐就业的成功率。一是积极转变就业观念。宣传劳动就业政策、用工制度改革和市场化就业的形势,因势利导,帮助下岗、失业女职工转变就业观念。二是开展结对式服务。引导求职女性正确选择就业岗位,把握上岗机会,尽快找到工作。11月底,全区登记失业人数13167人,其中,女性为5616人,占42.65%。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有7267名女性参加了美容美发、艺术插花、家政服务、健康保健、护工、电子收银、商品营业员、烹饪、计算机输入和电信咨询服务等适宜的培训项目,提高技能素质,增强岗位的适应性。四是拓宽就业渠道,挖掘适合女性就业的岗位,想方设法帮助她们就业。有10352名女性先后在国有、集体、中外合资企业及非正规劳动组织中就业,占总推荐数的42.6
%。五是对就业特别困难人员实施"双向承诺"制度。只要就业困难人员承诺服从地区安排,地区便在一定期限内安排其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全区去年认定的女性就业特别困难人员得到了100%的安置。今年认定的女性就业特别困难人员也已全部得到了安置。
强化监察,查处违法用工行为
一年来,该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收到有关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举报约300起,涉及人员430余人,举报内容主要是要求解决单位不给工资、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金。为此,区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了大力查处。据不完全统计,已为女职工追回工资、押金80余万元,补交社会保险金50多万元。并对有强迫女职工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的违法行为的2家单位进行了处罚。在与卫生、安监、工商、质检、税务和疾控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的对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专项整治的执法大检查中,共检查10户企业,涉及员工5446人,其中女职工1031人。未发现有被安排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工作,也未发现有违法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情况。
依法办案,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一年来,黄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涉及女职工"三期"权益的案件1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2.6%,同比增长45.5%。从争议请求看:"三期"解除劳动关系5件,"三期"工资6件,产前检查费、生育费用报销及"三期"工资等5件。从企业性质看:国有5件(包括市对外服务公司外派单位3件),私营5件、集体2件、外资2件、股份制及联营2件。从结案的14件情况看:企业胜诉2件,职工胜诉9件,双方部分胜诉3件(有多项请求事项)。在结案的14件争议中,裁决的仅有1件,裁决率为7.14%,远低于去年的45.5%。这是因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加大,不仅劳动者准确了自我保护的意识,而且企业管理者也提高了依法用工的知晓率。发生争议的企业在仲裁员宣讲了国家有关女职工"三期"保护的政策法规后,大都能够接受,使大部分争议案件在仲裁前置阶段得以解决,以调解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