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法院解决拖欠工资出新招先予执行
“被告上海华威食品有限公司拖欠原告工资,原告向本院申请先予执行,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准许…”1月28日,长宁区法院适用先予执行程序,决定对一家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先予执行涉案款8000余元,确保13名民工能在春节前拿到自己的工钱。
连日来,长宁区法院受理了多起外来民工作为原告的劳动报酬纠纷。他们辛苦了一年,到头来却拿不到工钱,无法回家过年,于是纷纷求助法院。上海华威食品有限公司是一个生产真空包装食品的企业,1月份的工资按理早该下发,可是民工们直到现在都没拿到。公司的答复是:老板外出,公司也没钱。没有工资,民工们无法回家。最后,其中13名民工来到长宁区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娄燕迅速同华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通知他昨天上午8时30分到法院开庭。28日一早,法官和民工们在法庭等了一个多小时,也不见被告踪影。“老板耍无赖,我们的钱怎么办?法官一定要帮帮我们啊……”法官们决定采取切实的行动,保护民工们的合法权益。由于此案案情并不复杂,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宣布完先予执行裁定后,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赶往上海华威食品有限公司,在公司的成品仓库扣押了270余箱货物及四台机器,并告知留在公司内的管理人员,必须在29日中午12时前将欠款交至法院,否则法院将依法将上述物品变卖,用来偿付民工被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