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聚焦营利性教育得失
目前,民办、中外合作办学等营利性教育在申城发展势头迅猛,但各种收费、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投诉也成为一大社会热点,这两天政协会场内外,许多委员纷纷就此建言献策。
依法严管纳入正轨
市教委副主任薛喜民委员在谈及目前民办高校等营利性教育机构的一些问题时认为,民办教育是近年来上海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新兴事物,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不能一棍子打死。不久前,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出台,眼下教育部正在调查并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民办教育的发展将逐步得到完善并纳入正轨。而有关中外合作办学的具体法规也正在制定中,很快会出台。
据薛喜民透露,由于前一阶段本市民办高校的发展较为迅速,今年市教委将暂停对民办高校的审批,也就是说,今年列入计划招生范围的民办高校仍为11所,另有9所目前处于筹备过程中,还有11所民办高校参加学历文凭考。薛喜民告诉记者,暂停审批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现有民办高校的教学管理,并为今后民办教育发展提供更加科学的理论和依据。
办学校也要有“试工期”
目前,营利性教育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些误区和不规范的做法。有的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法人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与境外机构非法联合办学;某些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超越被批准的办学层次和范围任意开班;个别民办学校利用广告作出虚假承诺,如承诺聘请国外专职教师上课,但授课者其实只是些来沪旅游的外国游客、勤工俭学的留学生等无执教资格者。农工党上海市委就此提交大会的提案认为,对那些实际办学层次超越审批许可范围、教育质量低劣的,可限期整改或取消办学资格。鉴于国内传统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已经不能完全适应营利性教育的“新鲜空气”,提案建议政府部门尽早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质量评估指标。
对于极少数办学宗旨和实际办学情况严重背离、扰乱正常办学秩序的办学者,农工党市委的提案建议有关方面进一步强化、透明市场准入条件,提高办学门槛,对申请的办学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评审,以控制数量、优化结构,实现合理布局。而民进上海市委则在提案中提出一个从源头上甄别优劣的办法:申办者须经法人立案程序才能申请办学。提案认为,教育行政部门应给营利性办学一个“试工期”,在其通过了专家审查组一段时间的审查评估后才给予其许可证。
学生“回流”发人深省
青浦东方中学校长鲍凯歌委员给记者讲述了一个发人深省的现象:最近几年每当中学招生时,在一些民办学校强大的宣传攻势下,许多生源都流入其间。但往往开学不过2个月,不少进了民办学校的学生回流到公办学校来。他们的家长对此解释说,民办学校硬件棒师资强但收费高昂,学校一味追逐升学率和考分,对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和德育教育几乎为零,孩子在那里念书,实在难以放心。一位父亲痛心地告诉鲍委员,放学时,他开着客货两用车去接孩子,没想到孩子一见他就躲开。孩子说:“人家的爸爸都开奥迪,我的爸爸真丢脸。”鲍委员告诉记者,目前一些民办学校,崇尚比拼分数,虽然其升学率提高了,却忽视了德育教育,使学生之间出现“比富”现象,对此我们应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