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分组审议市人大和两院工作报告
连日来,出席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们分组认真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普遍认为,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体现了开创性、民主性,大家对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代表们认为,过去的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立法与本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及重大决策结合起来,以改革的精神***立法中的难题,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立法民主,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集中民智,科学论证,使立法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常委会还抓住涉及上海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开展了有效监督,做到了立法、监督和讨论决定本市重大事项并举,工作力度明显增强。
不少代表谈到,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审议和代表意见督办工作,为代表举办“改革与市情”讲座,邀请代表参加立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列席常委会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代表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许多代表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在发展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加强和改进了人大工作。
代表们在充分肯定人大工作的同时,还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不少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框架,对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要及时加以废止或修订;对入世以后及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超前研究,加快立法。对政府职能部门为主起草的法规,要从立法程序上保证法规的公正性,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
一些代表建议,要把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处理好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和选民对代表监督之间的关系,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公用事业费调整、动拆迁、食品卫生、“三农”问题等,要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监督力度。组织代表视察要坚持明查与暗访、定期与随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使代表更了解真情,监督更加有效。
对于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五年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依法履行审判和检察职能,为促进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加强廉政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代表们指出,“两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秉公执法,提高了执法水平;侦破和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打击了各种犯罪活动,工作成绩明显。“两院”从机制上相互制约、在工作上相互协调,工作效率较高。代表们对“两院”工作表示满意。
一些代表指出,“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在经济案件和涉外案件中,要继续加以重视,加大保全和查处力度。对确实一时执行不了的案件,要向当事人讲清楚。一些代表强调,要切实做到“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政府与百姓之间发生诉讼时,应一视同仁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司法工作要强化程序与实体并重的观念,避免违反司法时效和司法程序的现象发生,通过程序的合法性保证实体结果的公正性。要在预防经济犯罪方面进一步加强研究,特别是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继续进行探索,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代表们认为,“两院”应围绕群众关注的有关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社会服务,塑造“两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不少代表还建议加强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优秀和专业水准较高的干警队伍。有的代表指出,在上海建设国际大都市和入世的大背景下,要培养法官和检察官树立世界眼光,熟悉国际司法惯例。司法队伍在强调年轻化、知识化的同时,也要注意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工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