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近几年来,上海市教委加强与司法部门诉讼外工作联系,通过互相通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工作对策、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极大地提高了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水平;同时也为各级法院正确行使审判职权提供帮助和支持,取得良好效果。1998年至2002年上海市各级法院共受理涉及上海市教委行政诉讼近30起,经法院审理,所实施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市教委胜诉率达97%,居本市各行政机关胜诉率前列。
上海市教委与司法部门诉讼外工作座谈、沟通联系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一是召开市教委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座谈会。每年举行一次,参加会议对象为市教委及市高院、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领导。每年年初由张伟江主任带领市教委主要职能处室负责人听取法院领导对市教委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是举行教育法律诉讼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研讨会每年举行一至二次,主要邀请曾发生过法律纠纷的区县教育局、高等院校和区县法院领导一起分析纠纷、研究对策。研讨会上讨论的案例均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生效判决,通过研讨,让大家进一步认识教育法律制度和教育管理制度,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法律知识和教育管理知识再学习。
三是组织教育疑难案例讨论会。主要邀请诉讼当事人以外的高校著名学者、专家、教育行政干部等和法官一起,对审判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或者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讨论。
近几年来,教育领域新矛盾、新问题逐渐产生,涉及教育的新类型诉讼呈不断上升趋势,如社会力量办学、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处理、教育资产纠纷等等大量出现。讨论会上,专家学者从法学理论角度、教育行政干部从行政管理角度为法院判案出谋划策,为法院审判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