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推出2003版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本市将对全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开展一场为期半年的严查,重点查处8类违规行为。市房地资源局、市工商局还宣布推出2003版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市民在买卖二手房时,务必仔细阅读新版合同中“特别告知”,防止违规中介企业做手脚。
据了解,目前上海房地产经纪企业多达7400余家,正式从业人员为2.7万人,还有一批无执业证书的人员充斥其中。此次上海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首先把抓手放在对房地产经纪公司及经纪人员的监督管理上。与2000版合同相比,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增加了记载房地产经纪公司和执业人员情况的条款,并在“特别告知”中提醒房屋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合同中要有中介企业的营业执照号码和中介人员的执业经纪证书编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表示,将不受理没有注册和备案房地产经纪公司、无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员的任何委托代办业务,无照企业、无证人员一律“出局”。
有关人士还提醒说,二手房买卖双方务必在同一本合同上写明二手房成交的实际价格,中介企业除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外,无权赚取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