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一次性医疗器械价格管理明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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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1日发表
4月1日起,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卫生局、药监局、医保局制定出台的《上海市一次性使用和植入型医疗器械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正式试行,将列入目录的一次性使用和植入型医疗器械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这在全国尚属于首次。
办法规定,一次性使用和植入型医疗器械价格在管理模式上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将承担部分事务性工作并进行价格初审。市物价局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经营者有权在最高零售价格范围内制定和调整其市场实际零售价格。
据悉,目前有8种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和4类植入型医疗器械被列入第一批目录。
办法还规定,经营者应对所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和植入型医疗器械实行明码标价。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一次性使用和植入型医疗器械的品种、价格等情况的查询服务,并按规定提供明细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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