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市政府人事任命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4月15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一届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项。
***市长作了关于提请审议任命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议案报告,向会议提出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任命的新一届市政府秘书长、23个委办局负责人的人选名单,并一一作了介绍。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对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命决定(名单如下)。
任命杜家毫为上海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命李良园为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任命唐登杰兼任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任命蔡鸿生为上海市商业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伟江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逸平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奇庆为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吴志明为上海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蔡旭敏为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局长;
任命李梅为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任命徐麟为上海市民政局局长;
任命缪晓宝为上海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刘红薇为上海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孙路一为上海市人事局局长;
任命祝均一为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熊建平为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袁以星为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任命潘龙清为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任命穆端正为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局长;
任命刘俊为上海市卫生局局长;
任命张嘉毅为上海市水务局局长;
任命谢玲丽为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葛爱玲为上海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杨国强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