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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有关方面做好各项工作,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交通秩序。
市政府《关于本市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通知》对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车站、码头客运站、候机楼等旅客集散场所设立“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医学留验站,设置明显标志。医学留验站接受旅客的咨询。一旦发现“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直接将其送到医学留验站,进行临时隔离,并立即通知所在地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直接与上海市救护中心联系,用专用救护车将其送至市指定收治医院进行隔离和治疗,有关医院不得拒收。卫生部门负责对医学留验站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对从发生较多“非典”病人地区来沪的火车、各类客车、飞机上的旅客、乘客,实行个人健康信息登记制度,以便关心、提醒其注意身体状况,并为及时发现病例、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线索和依据。
通知还要求,由有关部门在进沪各类公路道口设立健康咨询公告,发放防范“非典”的宣传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