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加强有关非典广告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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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1日发表
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市广告监测咨询中心对近阶段的广告监测工作作出部署。1.将原抽样监测的报刊全部调整为每期监测;2.对电视、电台的黄金时段广告实行每日监测;3.重点加强药品、医械、医疗、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类广告的监测。4.与卫生、药监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有关部门防治“非典”的管理新规定;5.与各大媒体的广告部负责人联系,向其明确工商部门有关“非典”广告的规定,要求媒体配合。6.一旦发现此类涉嫌违法广告,立即报市工商局广告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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