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要求加强对今年招生计划的管理
市教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计划的管理,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计划的调整与转移,必须按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先申报,经批准后再操作。已向社会公示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撤销或变更。本市今年初中毕业班学生数约为18.4万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率目标为98%以上,普职比为56:44。其中,零志愿计划数比去年适度扩大。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择校生计划数限定为本区县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计划招生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5%,少数经区县教育局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普通高中的班级学额数控制在50名以内。
职业技术类学校的计划数包含测试入学和统考录取两部分,用于“测试入学”的分流计划,应根据往年分割比例的落实情况,作出适当的安排,并与有关区县中招办商定,落实计划。
今年获准跨区县招生的市重点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见本版右上表格)在外区县招生的计划数在去年基础上适度扩大。跨区县招生的高中学校,在外区县的招生计划列入“提前录取”志愿(即零志愿),在所属区的招生计划(除上海中学、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上师大附中外)不列入“提前录取”志愿。上海中学等上述5所学校在学校所在区县的招生计划列入“提前录取”的比例,由招生学校与所在区教育局商定。“提前录取”招生数中不包含择校生。无住宿条件的学校制定跨区县招生计划时,必须充分考虑新生走读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