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49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C
冀人社案字[2018]263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49号提案的答复
孙立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儿童孤独症康复训练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的建议收悉,我厅十分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我省诊疗项目使用规范,诊疗项目需先经卫计和物价部门确定项目名称、编码、价格后,医保再依据相关规定将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按照人社部规定,康复类项目需经国家确认后,医保才能报销。目前,国家已认定29个康复项目,我省大多在医保报销范围。经查,儿童孤独症康复训练治疗项目并不在卫计、物价部门确定的诊疗项目范围中,需先由两部门先确定其项目范围。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年6月25日
领导签发:苑鸿志
联系人及电话:贾长江 0311--88616873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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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