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706号建议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人社案字[2018]230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706号建议的答复
徐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
近年来,我们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实施名校英才入冀、百人计划、外专百人计划、高层次人才洽谈系列活动,在多措并举引进各类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名校英才到我省各个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并为人才到我省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在人才选拔培养中,我们实行层次培养、梯次递进,围绕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大力开展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国家百千万工程、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等各项人才选拔培养项目。近年来,我们在人才项目选拔培养中,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向非公企业倾斜,注重向生产应用、新技术、新成果,以及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倾斜。
2016年,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6]46号),着力破除束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向基层用人主体放权,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技术人才松绑,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使用、培养、待遇以及表彰奖励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充分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关于技能人才的引进培养
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弘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地位,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提高技能人才地位的若干意见》、《河北省百万燕赵工匠培养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等政策,明确提出要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完善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机制、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和创新技能人才交流引进机制。
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加强重点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围绕先进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特种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强相关产业技能人才的供给和储备。在技能人才培训方面,大力开展订单培养、校企联合培养和定制培训,进一步提高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每年继续支持5个国家级、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个国家级、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在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方面,打破技能人才评价受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等条件限制,对在生产一线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职工,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给予竞赛职业(工种)补助,在现行职业资格清单内,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发现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创造条件。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措施,在生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在带薪学习、休假疗养、出国进修等方面,与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加大技能人才表扬奖励力度,对我省推荐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代表我省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的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5000元和3000元一次性奖励。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对首席技师实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等特殊激励,并为首席技师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带科研成果在我省转化落地的柔性引进高技能人才,在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职称评审、项目申请、技术入股、产权收益、奖励荣誉、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可与我省人才同等待遇。为我省提供智力服务的高技能人才,省财政视贡献情况对用人主体给予10万至50万元的引才补贴。
同时,我省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对全职引进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及其主教练、全国技术能手以及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具有特殊技能的高技能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和子女参保、省内就医就诊和享受医疗保健绿色通道和相应体检安排、随迁配偶就业、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转)学,按照我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标准予以落实。
三、关于公租房和廉租房
公租房(廉租房)属于保基本的范畴,主要是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问题,其保障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需经过联审联查、公开摇号等程序获取,每年需接受审计部门专项审计。因此,人才应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才能申请公租房。各市人才住房政策可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结合您的建议,围绕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引进培养,支持市县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我们将进一步明确责任、实化抓手,将出台和落实各类人才引进政策情况作为市、县两级人才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督导各市县重视和落实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指导调度各地区和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我们鼓励各市县结合当地实际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好环境,为我省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31日
领导签发:赵新喜
联系人及电话:寻晶晶 0311-88616872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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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