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第174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是否同意公开:是
冀人社案字[2018] 206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第174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农业厅:
现就贾三虎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的建议提出以下会办意见,供参考。
鼓励和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是扩大和稳定就业的重要任务。近年来,人社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创新政策举措,搭建对接平台,强化精准服务,全省自主创业环境大大优化,不断促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返乡创业的积极性。
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突出抓好重点群体人员就业,实现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全覆盖等方面打出了政策组合拳。人社部门不断健全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计划,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2016年以来,安排5580万元以奖补形式支持62个贫困县建设返乡创业园。大力推进就业精准扶贫,实施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程,对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实现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接,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强化劳务对接,开展技能培训,建立47家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认定87个省级返乡创业园。省人社厅指导各级人社部门以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着力点,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培训,推进职业培训对新生代农民工全覆盖。积极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并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企业孵化、***扶持等一条龙服务。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参加技能培训的,提供每人不超过2200-2500元的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200元的补贴;对初次参加技能鉴定的,给予相应的技能鉴定补贴。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业精准脱贫工作,围绕深入开展全省双创双服活动工作主线,以加快农民工市民化为目标,着力促进农民工多渠道就业,确保整体就业局势稳定。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4月11日
领导签发:赵爱平
联系人及电话:范小虎 88616156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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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