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是否同意公开:同意
冀人社案字﹝2018﹞31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教育厅:
现就民进河北省委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针对提案中幼儿教师发展空间小,、发展通道不畅 待遇不平等,存在政策歧视我们结合政策,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进一步落实好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政策。落实好中央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7】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各项政策,调动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研究制定符合幼儿园教师特点的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畅通申报推荐渠道,丰富评价方式方法,在参评指标分配、专家评审方面进一步向乡村幼儿教师倾斜,落实好评聘结合政策,让包括幼儿园教师在内的广大教师享受到职称改革的红利,及时享受到相关待遇,稳定并充实幼儿教师队伍。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29日
领 导 签 发:赵新喜
联系人及电话:高枫 0311-88616602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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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