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65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是否同意公开:是
冀人社案字[2018]23号
对河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65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教育厅:
现就王海燕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2017年,我省出台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7】22号)。按照实施意见精神,我省对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县以下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聘进行一系列改革。在评审标准条件方面,坚持立德树人,把教好书、育好人作为教师评价的核心内容,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水平和培养学生实绩。根据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分别制定面向城区教师、农村中学教师、县以下农村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村小学和教学点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用教案代替论文要求,取消英语、计算机考试等。在推荐评审的指标使用上,实行县域内统筹使用,向乡村学校倾斜的政策。在聘用方面,坚持评聘合一,通过评审后全部聘用到位,尽快兑现教师的工资待遇。下一步,我们进一步加大职称制度改革力度,贯彻落实好中央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7】22号)文件精神,对教育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增强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杠杆作用,促进教师队伍的发展。
2018年3月22日
领导签发:赵新喜
联系人及电话:赵进华 0311-8861627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更多信息请关注官方微信“河北人社”
(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