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0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是否同意公开:是
冀人社案字〔2017〕第61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0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工商联:
省工商联提出的关于实施产业精准扶贫的建议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原则,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因人因地施策,分类扶持,坚决完成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作任务,去年我们出台了《关于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字[2016]69号)。该文件围绕帮助农村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的目标,以扶持贫困劳动者就业创业为核心,着力提高贫困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确保贫困家庭劳动者至少掌握一门技能,通过扶持就业和创业带动贫困劳动者脱贫。
文中明确了10条扶贫优惠政策,一是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当年新增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要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5200元的税收优惠。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要按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要按照每人1000元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二是积极开展转移就业。建立企业与贫困村的用工对接机制,组织开展送岗进村入户和企业特岗助贫等活动,帮助企业和贫困户搭建劳务对接平台。贫困县可采取向社会购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成果的方式,对组织贫困劳动者输出达到一定规模、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务输出协议的社会中介组织或劳务输出带头人给予一定的劳务输出补贴。劳务输出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输出地县(市)确定,所需资金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中支出。三是支持发展居家就业。鼓励适合分散式、家庭手工业生产的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工厂、车间或代工点,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及外包装等工作。各地要针对促进居家就业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四是加快返乡创业园建设。重点支持贫困县返乡创业园建设,到2016年底每个贫困县要建立1家以上返乡创业园。省对贫困县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返乡创业园建设。各地的创业孵化园区要优先安排自主创业贫困劳动者入园孵化,根据实际需求就近入驻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并落实好房租、物业、水电、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政策。五是扶持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指导贫困劳动者结合当地特色在门槛低、投入少、风险低、易操作、较熟悉的领域创业,重点支持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或加盟农村电商等形式创业,以提高创业成功率。贫困县的创业担保贷款要首先满足贫困劳动者的需求,对有资金需求的贫困劳动者可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可给予最高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鼓励积累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返乡创业兴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地就业创业。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按规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六是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就业。贫困县和易地扶贫输入县(市)对通过市场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可由政府购买开发公用设施维护、公共卫生、养老服务等辅助性公益岗位,可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照不高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补贴标准。七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地要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机构、电子商务平台等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对有就业创业愿望的贫困劳动者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并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八是精准扶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一对一、不间断的精准就业服务,根据其专业能力和就业创业需求,采取毕业前介入和毕业后***的服务方式,利用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建立服务对接,量化服务内容,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毕业年度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离校前,为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本人系残疾或烈士子女的毕业年度高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师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发放每人2000元的求职补贴,帮助其降低求职成本。离校后,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积极促进岗位对接、着力做好政策落实,为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量身定制的促进就业服务。九是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地区基层。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教师招聘引进办法,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地区基层建功立业,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注重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驻村,选聘高校毕业生以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形式到贫困村工作。十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等衔接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为确保政策落实我们还明确了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建立脱贫台账。以建档立卡、精准识别为基础,依托省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立《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台账》,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者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贫困劳动者的基本状况、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就业创业需求等情况,同时记录享受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等情况,并且所有信息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强化精准服务。各市、县(市、区)要明确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围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服务,结合实际分级、分类制定并落实就业创业精准脱贫政策措施。各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所辖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基本情况清晰、动态实时掌握,保证每个贫困户都有联系人,每个贫困劳动者都有脱贫计划,做到联络精准、计划精准、措施精准、服务精准,有效提高。三是加强示范引导。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2016年指导10个贫困县建立省级示范性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创业扶持、劳务输出等精准服务。四是建立考核和荣誉制度。省将对各市和各贫困县的返乡创业园建设、贫困人口稳定就业水平、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就业创业服务成效等进行考评。按照评比达标管理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河北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五是建立脱贫攻坚统计制度。各市要对所辖贫困县的贫困劳动者情况进行统计,按季上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脱贫情况统计表》(见***),及时掌握贫困劳动力数量、扶贫就业服务、实现脱贫人数和进度等情况,督导工作落实。六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贯彻实施〈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冀扶〔2016〕10号)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精准脱贫的各项政策措施,分解、细化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的具体工作办法和完成时限,并逐级、逐项地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在促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落实扶贫、助贫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举措,全力推动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程实施。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扶贫政策,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全面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全力为贫困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确保完成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作任务。
2017年4月20日
领 导 签 发:赵爱平
联系人及电话:刘 伟 88616357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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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