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省级引智项目进行绩效评估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 北 省 财 政 厅 |
冀人社字〔2015〕151号 |
关于对2014年省级引智项目进行绩效评估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一、 绩效评估范围参加此次绩效评估的项目是2014年获得省级引智项目资金资助的项目。
二、 绩效评估内容
参加评估的项目单位要认真填写《2014年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绩效评估表》(表格附后),主要内容为项目单位信息、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成果、外国专家情况汇总、聘请外国专家情况和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和建议。
三、绩效评估方式
2014年省级引智项目绩效评估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省直有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照项目单位报送的《2014年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绩效评估表》对所实施的项目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汇总后以综合评估报告的形式分别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将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及第三方评估机构专业人员到部分项目单位进行实地抽查。
四、 绩效评估步骤
(一)自查阶段(10月8日-31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对各自主管的引智项目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汇总后以综合评估报告的形式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
(二)抽查阶段(11月1日-15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将组成若干绩效评估小组,分别到各地项目单位进行抽查。
(三)总结阶段(11月15日-30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根据各项目单位报送的《2014年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绩效评估表》、各设区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省直有关部门上报的综合评估报告和绩效评审小组对项目的抽查情况,将引智项目取得的成果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汇总,提出整改意见后报省政府。
五、评估要求
1、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负责,如实填报《2014年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绩效评估表》,并按时上报。
2、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对自己主管的项目和资助的资金起到监管作用,认真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对出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切实保障引智资金的使用,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或变相套取项目资金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责任。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孙怡芳
电话:0311-88616005 88616006
电子邮箱:hbwzj604@163.com
联系人:省财政厅 陈丽
电话:0311-66651158
电子邮箱:hpmo@vip.163.com
***:《2014年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绩效评估表》(电子版从省外国专家局官网,网址http://hbafea.caiep.org/)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 北 省 财 政 厅
2015年9月25日
更多信息请关注官方微信“河北人社”
(责任编辑:苏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