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冀人社字〔2015〕143号 |
关于做好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的函》要求,切实做好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统一的指标体系开展实名登记
各地要按照《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指标体系》要求建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登记,发放《就业创业登记证》。要准确记录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及其它就业服务需求。对有求职意愿的,进行求职登记;对有登记失业意愿的,进行失业登记;对已经就业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对接受服务和享受政策的,要记录其接受服务和享受政策情况。
二、 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工作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数据结构复杂,信息汇总难度较大。各地要充分依托基层服务平台通过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掌握本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对身份证号、户籍地、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缺失或错误的,可通过公安户籍对比、基层入户摸排等方式补充完善,为实名制就业服务奠定基础。各地要充分利用我省114求职通开展的《河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成果,将搜集到的2015届毕业生信息与省下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相互比对、相互完善,并扎实推进竞赛活动深入开展,为做好下阶段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夯实工作基础。
三、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青年创业引领计划,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创业服务。要将辖区内零就业家庭、身有残疾等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并及时更新实名登记信息,实现信息的动态管理。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设立专门窗口,开通就业创业服务绿色通道。要创新就业创业服务方式,采取网上服务措施,实现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岗位对接、政策享受、就业援助全程网络化、便利化,使有就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确保今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去年水平,力争有所提高。
四、省厅分发数据内容及要求
省厅已经将我省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按户籍所在地分解,请各相关单位登录河北就业网本地相关数据包,网址:www.he.lm.gov.cn(数据压缩包密码电询031****16737)。压缩包内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指标体系》、数据上报模板文件和数据填报说明、本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础数据等。各地收取数据后,要及时查验数据并尽快分解到各基层单位,保证基层单位数据采集工作。下发生源信息确与实际不符的,请及时反馈省厅,以便核准各地的任务数量。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上报工作人员名单
请新增加的直管县(市)及有人员调整的单位认真填写《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人员名单》(***),于9月11日前上报省厅就业服务局。
(二)信息上报时间。
根据人社部要求和我省实际,省厅对部分实名登记信息指标进行了修改。请各地认真学习,及时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的相关文件,按照省厅新下发的电子表格模板填报数据。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督导各基层平台及时采集信息,每月按时报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和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情况汇总表。汇总表根据每月上报的实名信息数据库填写,由分管领导签审后报送省厅。
各地负责数据上报的牵头部门整理汇总本辖区数据后,要在每月2日前上报自2015年7月1日至上月底的全部实名登记数据(鉴于国庆放假,上报数据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数据接收邮箱为hebjyxx@126.com。
(三)数据上报要求
各地务必按照新的填报要求录入数据,不得修改下发的电子表格文件。省厅将对存在问题的数据做退回处理,要求完善数据后重新上报。省厅将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地数据上报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问题突出的将采取给主管市领导写信的方式进行工作督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就业促进处 尹冰 0311-88616728
人力资源市场处 杨帆 0311-88616289
就业服务局 韩立法 0311-88616737
***: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人员名单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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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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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