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省人事考试工作。制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省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拟订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冀(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省政府委托管理河北行政学院。负责机关和省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4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为28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5个。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万元)
项目 | 收入 | 支出 |
总收入 | 93111.76 | |
财政拨款 | 84,118.71 | |
事业收入 | 5,441.72 | |
经营收入 | 519.57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96.59 | |
其他收入 | 2,907.35 | |
总支出 | 92,488.29 | |
基本支出 | 22,011.13 | |
项目支出 | 69,945.42 | |
经营支出 | 531.74 |
三、2014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4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系列***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八届五次全会部署,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谋划实施六项工程,着力增强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的协同性、系统性;深入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两条主线交相呼应,系统上下协调联动,在完善制度、创新政策、规范审批、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实施就业质量提升工程,在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方面推出一批新举措。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出台12项新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扶持力度。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流程, 实现报到证网上审核、学校核发,极大地方便了就业手续的办理。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细化服务措施,明确服务标准,对未就业学生提供系列指导服务,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一对一***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7.5%。统筹重点群体就业,推行全省统一的失业登记和服务制度,开通114电话求职通平台。各市积极探索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石家庄市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衡水市为高校毕业生存放档案提供直通车服务,秦皇岛市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2014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2.3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城镇登记失业率3.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53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实施社保扩面提质工程,在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经办服务等方面创出一批新亮点。规范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补缴政策,开展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试点,出台了促进小微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完成了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各项准备工作。推进社会保险经办规范化标准化,出台了企业养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研究提出了加强各险种经办风险控制的意见。张家口市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实行自主选择缴费比例的政策,沧州市实现经办管理系统、缴费基数和窗口服务三统一,邯郸市提前锁定参保信息,提前核算公布养老待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跨行支取全免费等等,这些做法各具特色,值得各地学习借鉴。2014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均大幅超过年初目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4%。
实施两高人才建设工程,在载体建设、选拔培养、人才引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着力拓展人才培养平台,新建1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建22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建14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6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人才选拔培养,有4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10人入围国家特支计划,15人入选河北省第四批百人计划, 84名优秀专家出国培训。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组织举办了23项、185个工种职业技能大赛,选拔出1200多名高技能人才。深入开展引智项目征集活动,引进外国专家1万余人次。建立紧缺人才需求信息登记发布制度,首次在北京大学召开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发布会,成功举办了沿海经济隆起带高级人才洽谈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各地积极探索人才引进新途径新平台,唐山市通过建立特邀院士工作站、组织在校研究生挂职等方法拓展柔性引才渠道;保定、廊坊等地深化与重点院校合作,为优质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创业发展搭建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实施人事考评录聘阳光工程,在制度建设、考务安全、过程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出台了一批新措施。着力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制度,规范职位申报条件、内容和格式,健全公务员面试、体检等高风险环节的监控、监督和公开制度,规范了公务员遴选、人员调配、军转干部安置等制度,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指导意见、专业分类指导目录等制度性文件。规范人事考务工作流程,健全试卷运输、保管、交接、周转无缝衔接制度,建立了与公安、无线电管理、卫生、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考务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广泛应用信息电子监控技术,确保了考试安全。推进职称(技师)评审全过程封闭运行,职称申报条件、推荐数额、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实现四公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政策、条件、岗位、程序、结果实行五公开,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核全面推行智能化考务平台的管理模式。实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财政供养人员实现负增长。
实施工资收入助增工程,在完善机制、规范补贴、统筹提标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推进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建设,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履盖面。推动出台规范市县津补贴和提标工作意见,鼓励经济状况好的市县适当提高公务员津补贴水平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修订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统筹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伤保险待遇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比分别提高10.2%、10%和11.2%。查处了一批故意压低工资和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等案件,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报酬权益。
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创争工程,在基础建设、规范执法、化解矛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修订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在企业、医院、学校、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创建活动,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和适用规则、重大案件督办查处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快推进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机构建设,完善争议处理程序,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行动,一大批历史积案得到有效化解。
部门基本情况表
***1、人社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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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