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项目实施县推荐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
冀人社字〔2015〕27号 |
关于开展2015年度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项目实施县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近年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照省领导对《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的请示》(冀人社呈〔2012〕25号)的批示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了我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取得了预期成效。为做好2015年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的实施,现就开展项目实施县(市)推荐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培训任务。2015年,全省将对2万名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所需培训经费由省级财政拨付。我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的培训对象为准备转移到当地县域内二、三产业就业的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或培训机构协助县域内企业新招聘半年以内的农村劳动力。
(二)培训组织方式。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12〕7号)等文件要求,2015年我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在各地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省厅将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规定要求,选择县域内二、三产业用工需求量比较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比较重,且当地培训机构能力较强的县(市)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的项目实施县(市),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另行制定),下达培训任务。各县(市)申报实施项目时需承诺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和支付培训资金,对不承诺的县(市),省厅不予受理其项目实施申请。实施方案下达后,县就业培训管理机构与当地财政部门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并待《河北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后,按照暂行办法予以实施和拨付资金。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摸底调查。有意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和支付培训费的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专人对本县(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状况和当地二、三产业用工需求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准确掌握当地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形成内容完整的调查报告,其中,包括全县(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富余劳动力情况,当地二、三产业发展及岗位需求情况,本县(市)培训机构培训能力等情况,并填写《2015年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岗位需求情况表》(***1)。
(二)推荐和选择项目实施县(市)。各县(市)人社局将调查报告及调查表报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进行初审后,将推荐的项目实施县(市)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对上报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结合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择优选定项目实施县(市)。
各设区市在推荐项目实施县(市)时,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做大做强县域经济的部署,紧密结合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实际,更好地贴近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结合当地职业培训能力等情况做好项目实施县(市)的选拔推荐,切实选择培训需求量大、工作基础好、决定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县(市)作为项目实施县(市)推荐到省,为提高工程的实施效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初步遴选培训供应商。各地初步遴选的培训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三年以上农村劳动力培训经验,具有较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础和业绩,愿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2.具备满足培训需要的教学场所、实训场地、标准化教室、标准课桌椅,配备有教学相应的微机、投影仪等多媒体演示设备。
3.熟悉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特点,具备较强的组织招生能力。
4.培训场所贴近农民,方便农民接受培训。
5.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培训师资队伍。
6.培训机构与当地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组织开展订单式培训,能够将培训的人员顺利推荐到当地企业就业。
7.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没有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8.如果上年度是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培训供应商,在年度的工作考评中,得分高于90分以上。
(四)申报培训任务。任务申报工作严格遵循自主自愿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上报、汇总。拟申请成为项目实施县(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和培训能力等情况,做好2015年度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培训任务的申报工作。
(五)及时报送材料。各设区市于2015年2月17日前将当地用工需求情况调查报告、《2015年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岗位需求情况表》、《2015年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培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2015年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培训供应商及任务汇总表》(***3)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服务局。
三、工作要求
做好项目实施县(县)推荐和培训供应商遴选等工作,是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工作职责,严把认定条件,认真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任务顺利完成创造有利条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服务局联系电话:0311-88616009,88616151(传真)
联系人:张国庆 Email:hebygb@126.com
省财政厅社保处联系电话:0311-66651129
联系人:赵景林
***:1-3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5年2 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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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