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办理失业登记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冀人社字【2014】14号 |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办理失业登记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办理失业登记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1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严格按照《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完善机制,优化服务,切实做好台港澳人员在我省就业管理工作。
二、要将台港澳人员基本就业信息录入台港澳人员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并对台港澳人员就业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服务,实现台港澳人员就业动态管理信息化。对有聘用台港澳人员意愿的用人单位做好政策咨询、材料受理、后续服务,树立人性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率。
三、要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规范聘用人员管理。凡在我省用人单位就业的台港澳人员须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和居留许可。对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存在非法就业的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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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