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扶贫办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工商联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补充通知
冀人社传[2009]12号
各设区市人事、劳动保障、教育、扶贫办、总工会、工商联:
为了更好的开展2009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工商联等五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补充通知》(人社部函[2009]163号)。为进一步开展好我省这项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共页)
一、启动仪式时间
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定于2009年5月15日上午9点,在北京主会场(全国农业展览馆)举行启动仪式。我省届时将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分会场,与主会场同时启动招聘活动。招聘周活动时间为5月15日至21日。
二、采取措施确保招聘实效
各市可将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延伸到区(市、县)、街道和乡镇。各地可对参加招聘活动的企业设置准入门槛,要求其在明确提供空岗信息数量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能够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可进场参加招聘。对于各类企业提供的空岗信息,各市要提前3天向社会公布。招聘周期间,有条件的城市可采取网上、异地视频、企业进校园等多形式和多渠道的招聘方式,以适应各类求职群体的需求。
三、开展就业***调查
招聘周期间,企业与求职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后,各市可采取发就业状况***调查表、组织人员对企业进行抽查、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求职者的就业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并将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宣传落实就业政策
各地招聘现场要设立就业政策咨询服务台,并要通过印发宣传品、摆放展板等形式,进行现场宣传。同时,还要通过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要将招聘周活动与落实新的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结合起来,落实好税收减免、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对于可以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企业,要做好***落实工作。
五、做好技能(创业)培训工作
各招聘现场要设立职业技能(创业)培训服务台,为民营企业开展员工岗位提升培训、求职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咨询服务。职业培训机构可利用招聘活动平台,做好送培训信息、与求职者签订技能培训协议等工作。
六、加强求职者权益保障
招聘周期间,各级工会组织要对参加招聘的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为他们提供劳动争议等法律援助服务。同时,积极与企业沟通,优先向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
七、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
民营企业招聘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和招聘周活动期间要确保安全第一,各市要以预防为主,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场馆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各项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招聘周期间参加招聘的企业和求职人员进出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八、认真总结,按时上报活动情况
请各市人事、劳动保障、教育、扶贫办、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自招聘周开始至活动结束,每天至少向其主管部门报送一份招聘活动情况。请各市劳动保障部门于5月25日前将本市招聘周活动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王铁钢,联系电话:0311-88616741。
二零零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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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