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与省法院建立人事纠纷调处工作联席会制度并签订协议
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对多元化纠纷化解联动体系进行有益探索,4月21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河北省劳动人事纠纷调处工作联席会制度并签订协议。在协议签订仪式上,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军转办主任刘全发和省法院副院长甄树清分别代表省人社厅和省法院签署联席会合作协议。
联席会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为指引;以稳妥调处劳动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健全劳动纠纷预防调处机制、裁审衔接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维稳联动机制为工作方式;以加强仲裁员、法官的业务培训,统一裁审标准和执法尺度为主要内容,积极沟通、加强合作,努力提升劳动人事纠纷调处能力和水平,为我省创新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联席会的工作机制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综合优势,搭建合作平台,统一协调、落实联席会的各项措施,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审判工作有效对接;开展联合调研,解决全省劳动人事保障法律法规适用中存在问题;组织专门会议,研究重大、疑难劳动人事纠纷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参考意见;指导推动市、县(区)两级建立联席会制度,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采取多种方式联合开展专业培训;共同承担国家、省本专业重大课题;建立信息互换制度,通报相关舆情;共同开展送法进用人单位等公益宣传活动。
在签订仪式上,省军转办刘全发主任发表讲话,他指出,一是各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要重视信息工作,畅通信息收集渠道,掌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信息、案件执行信息、案件统计分析信息、工作情况信息、法律法规政策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纳、分析工作,积极主动向人民法院通报信息,并争取人民法院在信息方面给予支持,做到资源共享。二是建议双方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负责交换信息、办案协作、案卷查询的联络工作,确保裁审之间各项工作衔接、信息传递有稳定畅通的渠道。三是各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与同级人民法院就裁、审工作中的程序、实体、适用法律及工作制度、服务态度等方面提出有效的书面建议,共同提高裁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共同维护双方的权威与形象。四是各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要将推进裁审衔接作为提高仲裁效率和社会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推动裁审衔接工作,增强主动作为的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制度能够落到实处。五是各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要尽快拟定与同级法院的衔接计划,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合作机制,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裁审衔接工作经验。
更多信息请关注官方微信“河北人社”
(责任编辑:苏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