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抓好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政策。成立廊坊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局长任组长,有关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发了《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的意见》,为聘用制工作的开展规范建立了制度保障。
二是抓住重点,以点带面。结合廊坊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历史和现状,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把市农业局作为聘用制改革的突破口,集中精力指导该局制定好局属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岗位设置等配套方案,形成样板,供市直其它单位参考。此后,以农业局为参考,市林业局、交通局、卫生局、发改委、水务局等条件较为成熟的部门先行开展聘用制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他部门的聘用制工作也相继展开。
三是宣传引导,稳步推进。将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编辑成册,发给各部门和事业单位,指导其通过动员大会、集体座谈、个别谈心等多种方式做好思想工作,让广大干部职工切实了解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的重要意义,真正拥护改革,主动参与改革。
四是严格审核,加强管理。高度重视聘用合同的管理工作,对各单位与职工签订的聘用合同,逐份审核,对于违反政策规定或有失公允的合同,限期重签,切实保护了职工和单位的利益,有效减少了人事争议的发生。
五是督导检查,选树典型。采取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职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部门进行督导检查。根据督导检查结果,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发文表彰,通过选树典型,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做好聘用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截止目前,廊坊市共有事业单位1806个,在册正式工作人员93901名,全市已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职工数量89200余人,约占总人数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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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