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警示教育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政办、人社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局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36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381号)要求,决定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 系 人:黄惠珍 黄宣文
联系电话:8220316
邮箱:fzrsjghjjk@163.com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
风险管理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36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381号)要求,决定在我市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警示教育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织密网、兜底线、建机制”的要求,织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网,守住不发生基金风险的底线。全面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遏制社保基金大案要案发生,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防控社会保险政策制定、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和管理监督各环节风险,保障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活动内容和完成时限
1.印发《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启动为期九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
配合科室(单位):养老保险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社保
局、就业局
完成时限:2019年1月30日
2.大厅经办窗口显目位置张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宣传画,并将宣传画发至各县(区)人社局,深入宣传从重处理贪污社会保险基金行为规定和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二十个不准”纪律。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
配合科室(单位):社保局、就业局
完成时限:2019年1月30日
3.制定专题学习计划。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法案件分析汇编》《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等资料,通过学习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办的水平,同时聚焦大案要案,吸取教训,加强系统内部职工的警示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社保局、就业局
配合科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养老保险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
4.在全系统开展社保法律法规知识测评和风险防控知识测评。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
配合科室(单位):养老保险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社保局、就业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1日
5.加大宣传力度,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局LED滚动宣传板等设置“反欺诈反冒领”宣传专栏进行专题报道,向全社会持续、广泛地宣传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对监管政策的知晓度,认可度和社会监督力度,形成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
配合科室单位:信息中心、社保局、就业局
完成时限:2019年7月31日
6.拟组织开展全市社保基金监督工作人员和社保业务稽核人员的培训会议。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
配合科室单位:养老保险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社保局、就业局
完成时限:2019年7月31日
7.结合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和贫困地区的社保基金管理情况检查。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
配合科室单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社保局、就业局
完成时限:2019年8月31日
8.广泛开展社保基金监督,设立举报投诉箱,对身边涉嫌欺诈冒
领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线索进行举报投诉,并依法查处。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
配合科室单位:养老保险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社保局、就业局
完成时限:2019年8月31日
9.汇总市本级及各县(区)人社局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警示教育活动情况报省人社厅。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
配合单位:社保局、就业局、各县(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9年9月5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警示教育活动作为防范化解社会保险重大风险的具体措施,作为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人社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一项重要举措,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以积极的姿态自觉投入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创新形式,务求实效。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县(区)人社局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突出本单位特点,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扩大教育效果,通过警示教育,筑牢“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思想防线,确保不走过场。
(三)重视结果运用。通过警示教育,各县(区)人社局要深
入分析本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定期梳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和新近发生的社会保险案件风险点,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制度上、实现在系统里。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警示教育活动,把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要以真抓实干、实实在在的教育措施,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预期效果,促进人社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进一步提高,提升人社系统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市人社局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将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对部分县(区)警示教育活动进行抽查。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