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本级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本级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局相关科室,市本级职业见习单位: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实现高校毕业生实践锻炼与单位对人才需求的有机结合,切实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高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江西省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管理办法》(赣人社字[2009]137号)、《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社[2017]15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省政府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利事项的决定》(抚府发[2018]7号)要求,现就市本级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江西籍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离校1年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二、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见习单位。(一)基本条件。就业见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抚州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的中央、省属和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2、可提供技术、管理类预备就业工作岗位。3、具备见习学员指导老师。4、能够为见习学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二)申报程序。按照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中央和省属驻抚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向市人社部门申报开展市本级职业见习。(三)实地考察。人社部门收到见习单位申报后,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职业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合理性进行实地考察,查看见习岗位是否具备见习学员指导老师、见习工资岗位和场地等。
四、见习实施。(一)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统一在就业创业网和人才网向社会发布,信息内容包括:见习单位名称、见习岗位、见习人数、见习期限、条件、要求等。(二)符合见习要求的人员,可以填写《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见***1),并持户籍薄、身份证、毕业证到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三)见习单位录用见习学员后应及时填报《见习学员录用备案表》(见***2)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备案。
五、见习管理。(一)见习单位应当在见习前与见习学员签订《职业见习协议书》,其内容应明确:1、见习期限;2、见习岗位;3、见习待遇;4、见习补贴标准;5、见习学员应遵守的纪律;6、见习单位的职责;7、其他需要协商的有关事项等。(二)职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学员的见习关系,见习学员出现违反《职业见习协议书》规定并拒不改正者,见习单位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后,方可将取消其就业见习资格;见习学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三)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对见习学员作出鉴定,出具《见习学员职业见习鉴定表》(见***3),作为实践锻炼经历和申请补贴材料。(四)见习期满后,未被见习单位录用的见习学员,进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
六、补贴标准。按见习单位所在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七、见习补贴拨付程序。(一)职业见习岗位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单位依据见习实际情况,申请职业见习岗位补贴,填报《职业见习岗位补贴申请表》(见***4),并同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申请见习补贴报告;2、见习学员见习生活费发放表;3、见习学员录用备案表;4、见习学员职业见习鉴定表;5、职业见习协议书;6、《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7、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等。(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根据对见习单位见习开展情况提出意见,经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1市本级职业见习计划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
受理登记就业机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
家庭住址 |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 格证书 | ||||||
毕业院校名称 | 专业 | ||||||
毕业时间 | 联系方式 | ||||||
身高 | cm | 体重 | kg | ||||
视力 | (左): (右): | 健康状况 | |||||
报名见习单位 | 报名见习岗位 | ||||||
备注 | |||||||
见习学员备案资料粘贴栏 1、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学历证明等复印件。 |
***2
市本级职业见习计划见习学员录用备案表
见习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 | 毕业学校(专业) | 身份证号码 | 录用见习岗位 | 见习工资 | 见习期限 |
就业机构审核意见: 时间: 年 月 日
***3市本级职业见习学员职业见习鉴定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
毕业院校(专业) | |||||||
毕业时间 | |||||||
见习单位 | |||||||
见习岗位 | |||||||
见习时间 | |||||||
见习鉴定 (1、职业能力评估;2、工作表现评价) | 见习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4
市本级职业见习岗位补贴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申 报 基 本 情 况 | 本期有 名见习学员在我单位完成职业见习工作,特申请职业见习岗位补贴资金 元(大写: )。 年 月 日 |
现承诺由我单位提供的见习单位申报材料、见习学员备案材料均符合《江西省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管理办法》(赣人社字[2009]137号)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无误,如有不实,本单位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见习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
经 办 单 位 意 见 | 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就 业 办 审 核 意 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