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
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高新区党政办、人社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
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塑造“依法、便民、高效”人社形象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人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全力梳理本部门权责清单、服务清单、问题清单底 数,彻底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无谓证明,优化办事流程,简政便民,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效提高。
2019年,积极推进各事项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规程,初步实 现县以上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和“一窗通办”,培树一批人社领域先进服务典型,不断提升窗口经办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作风,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2020年,基本形成平稳有序、运转高效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 全面建成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各级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完成“互联网+人社” 2020 行动计划任务,100%的服务事项可以网上办,实现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窗口经办人员能力素质和服务作风显著改善,人民 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
(二)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当前人社系统审批和公共服务存在的个别政策门槛高、审批程序繁、办事效率低、基层平台功能 不完善、信息化应用不广泛、服务能力和服务作风有待加强等堵 点痛点难点问题,认真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帐,逐一整改解决。
(三)注重标本兼治。坚持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切实解决“两张皮”问题。对所有人社审批流程和经办服务进行普查体检,全面梳理漏洞、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对群众反映强烈、普发多发的问题进行深切会诊,找准问题症结成因,从制度层面拿出便民管用的硬招实招,积极构建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夯实两个责任。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向而行, 形成合力。各县(区)人社局、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系统抓、抓系统”“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同时,进一步深化行风建设,加大对行风建设的指导力度;持续深化“人人都是窗口、处处都是窗口”的服务理念,以加强行风建设促进工作质效和整体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局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市本级行风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为加强我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抚州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宋有志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副 组 长:魏 绮 市人社局副局长
徐能华 市人社局副局长
傅 强 市人社局副局长
蔡礼明 市人社局副局长、市社保局局长
汪长琚 市就业局局长
钱 平 市医保局局长
吕 舸 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刘晓琴 市人社局副处级干部
傅志晴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姚 琪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胡志华 市医保局副调研员
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副县级机构分管行风建设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办公室、减证便民梳理组、窗口建设组、信息化建设组、诚信体系建设组和行风建设监督组。
(二)工作职责
抚州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组织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贯彻***、***、省厅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研究部署行风建设的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县(区)人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扎实开展行风建设以及审批和公共服务便民化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
徐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志辉、周勇华、王辉三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行风建设,及时开展工作督导、收集汇报行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工作典型、总结经验、打造人社服务亮点的社会宣传工作,扩大市本级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的有效成果等。
2.简政便民梳理
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陈小民同志任组长,有政务服务职能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主要负责梳理本部门权力清单、服务清单、问题清单底数,彻底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无谓证明,不断优化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做到清权、减权、晒权、制权一体推进。
3.窗口建设组
由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朱志辉同志任组长,有对外服务职能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对市本级服务大厅、窗口的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的评比工作,定期通报市本级优质服务窗口和个人。
4.信息化建设组
由局信息管理中心牵头,李宾同志任组长,有政务服务职能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主要负责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便民化水平。
5.诚信体系建设组
由市劳动监察局牵头,杨明辉同志任组长,局所有科室单位配合。主要负责加快推进全市人社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倡导诚实守信,褒扬诚信,鞭挞失信败德行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大格局,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人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6.行风建设监督组
由局机关纪委牵头,王辉同志任组长,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配合。主要负责开展工作督导,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并进行通报,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抽查和监督工作力度。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职责。加强对市本级人社系统窗口单位行风情况的检查,对行风建设要求落实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进行督导问责。加强对行风建设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和督办力度,推动落实落实行风建设监督责任。
各工作组要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我市人社系统审批服务便民化,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确保行风建设取得实际成效。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责任机制,把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与整体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落实。加强行风建设情况检查考核,对涌现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褒奖,对发生重大行风问题的窗口单位及有关人员,实行当年各类评优评先一票否决。(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行风建设监督组配合。)
(二)清理完善有关政策制度。要全面清理人社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立、改、废、释工作进度。对不符合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便民高效原则、不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要坚决及时予以清理。认真落实“六个一批”原则要求,清理一批规范性文件,取消调整一批无谓的证明事项。要进一步完善清单目录管理制度,建立一批人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政务信息资源开放目录,着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探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风建设审核“双审”办法,对合法性审查未通过、不符合行风建设要求的不予提交研究。(简政便民梳理组牵头负责,窗口建设组配合。)
(三)专题研究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任务。年中工作会和年底工作会要对行风问题进行专题布置。各县(区)人社局、局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上报的汇报材料,要将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2019年开始,每年都将行风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进行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四)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我市经办服务窗口进行经常性地明察暗访,以适当方式及时向各地通报情况、督促整改。每年集中安排明察暗访次数不少于2次。局党组成员及有关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在调研时,要将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行风建设监督组牵头负责。)
(五)畅通举报渠道。市级要在“12333”咨询服务热线中设立受理投诉举报功能,安排人员接听、记录“12333”关于对我市人社系统的行风建设情况的投诉举报。市、县人社部门要在门户网站中开辟行风问题举报专区,鼓励实名举报。对市本级收集的行风建设问题,行风建设监督组分流分办;对市本级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由驻部纪检监察组或机关纪委查处。(信息化建设组牵头负责,行风建设监督组配合。)
(六)加大查处曝光力度。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办事手续繁 琐、办理时间过长、要求开具无谓证明、群众多头跑来回跑、 办理结果严重偏颇失实等问题,坚决查处服务态度生硬冷漠、工 作推诿扯皮、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等行为,通过政务信息、门户网 站、官方微信微博等渠道对负面典型进行实名曝光。(行风建设监督组牵头负责。)
(七)建立约谈制度。对行风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不良社会 影响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指定专人对当地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责成有关县(区)人社局、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市人社局说明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行风建设监督组配合。)
(八)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报、刊、网、端等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政策宣传;加大对优质服务窗口和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打造人社服务品牌,加强舆情引导。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深化行风建设大学习大讨论和“行风建设人人谈暨建言献策”征文活动,并通过全市人社新媒体矩阵平台广泛宣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市局将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务信息专刊等方式,宣扬报道各地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通报倾向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九)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快全市人社公共服务经办机构标准化建设,将人社公共服务的项目、流程、评价、管理等全程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逐步形成具有行业特点与优势的人社公共服务鲜明品牌。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培训宣传,强化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不断提高市、县人社部门对标准化的认知和践行能力。(窗口建设组牵头负责,简政便民梳理组、信息化建设组配合。)
(十)加快信息化人社建设。加快市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推进业务系统与抚州人社阳光政务信息系统、江西政务服务网(抚州分厅)“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的对接,积极推进与公安、卫计、教育、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数据交互共享。深化社保卡在人社各业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持卡人凭卡办理各项业务。加快推进电子社保卡实施和推广应用,实现社保卡在人社、政府公共服务、金融领域等线上线下一卡通用。(信息化建设组牵头负责,简政便民梳理组配合。)
(十一)加强人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服务对象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依法严处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欺诈案件。对严重欺诈行为及时与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对 不法行为产生震慑。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及相 关人员实施惩戒。(诚信体系建设组牵头负责。)
(十二)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人社系统评比表彰活 动适当向一线窗口单位和人员倾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行风建设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加大对人社系统干部特别是一线窗口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遒德的培训力度,新入职人员培训率要达到100%。各地要加强对一线窗口人员的正向激励,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日常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力所能及地帮助改善工作条件、解决实际困难。
(窗口建设组牵头负责。)
(十三)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将行风建设作为局党组和机关党委2018-2020年度工作重点,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项监督,不定期开展动态检查。实行行风建设专项谈话与警示约谈相结合, 将行风建设作为对局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度廉政谈话、新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及重点科室和部门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推行党风廉政工作约谈全覆盖,对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逐一进行行风建设专项谈话。对反映市本级有关行风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优先办理、严肃查处;对反映全市人社系统有关行风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加大转办督办力度。对市本级服务窗口出现严重作风问题的,对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主管领域发生严重行风问题的,约谈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行风建设监督组牵头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系统行风建设,将行风建设与我省作风建设整治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科学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人社局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厅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行风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
(二)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坚决、全面清查整治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做到想全、想细、想到万一,在具体中深入,在深入中具体。承担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具体经办业务的科室单位要大力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梳理人社系统所有业务流程和经办手续,该简化的要简化,该取消的取消,该叫停的要叫停。要科学评估业务办理时限,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缩短的尽量缩短,坚决防止庸政懒政问题的出现。
(三)加强舆情引导处置。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要认真落实经办机构负责人大厅值班制度,完善各项经办服务管理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要健全完善网络、报刊、微信、微博等舆情监控机制,对出现的不良舆情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努力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四)自觉接受监督。要不断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机制,通过监督电话、网络举报、意见信箱、第三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强化“100-1=0”要求,以实的理念、实的要求、实的措施、实的效果全面推进行风建设,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不搞“大呼隆”“一阵风”。各级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日常监督,加大教育惩治力度,对落实要求走样打折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
(五) 及时报告情况。各县(区)人社局、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各类资金的严格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措施,严防跑冒滴漏等问题的发生。要深入推进行风建设,不断树立人社服务新形象、打造人社服务新品牌。对资金安全和行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局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不按要求和通知上报情况汇报的,将对相关责任科室、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