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财政局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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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7日发表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财政局
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
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抚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2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财政局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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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12:23: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