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13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20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中小学教师中、高专业技术资格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5号)执行。
2.大学专科毕业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中专毕业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200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2〕18号)执行。
3. 业绩成果、论文等条件可按照《关于深化职称评价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
4.继续教育学时暂不作统一要求,由各县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安排。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不作统一要求。
5.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二、申报人员
1.在我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装备教育机构和其它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2.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市申报高一级职称。
3.援疆援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援疆援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政策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1号)有关规定执行。
4.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申报职称按照《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推荐
1.根据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9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评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4号),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为:省重点中学(设区市级以上教研室)36%,省重点建设中学32%,一般完全中学(其他纳入中小学系列的教育事业单位)25%,初级中学20%,小学、幼儿园6%。县(区)级以上政府所在城市规模较大的初级中学的结构比例可参照一般完全中学的比例。
2.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的教师且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的,在本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
情况下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各县(区)、各单位申报推荐之前,须提交《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申报推荐表》(***3), 确保申报人数在空岗职数范围之内。
4.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程序按《抚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抚府办发〔2016〕***号)的规定执行。
四、网上申报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请各地、各单位尽快按照《关于启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18〕27号)要求,创建组织机构和申报人员个人账号(审核人必须实名制)。民办中小学由其注册核准机构的同级教育部门负责创建。
网上申报时间从9月17日起至10月16日止(申报截止日系统将关闭)。申报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材料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置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一)学历材料
1.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18年12月底前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党校、中专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所转系列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批复文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材料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上传《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或民办学校提供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四)从业资格证材料
申报有从业资格要求专业的,在系统“相关材料证明一教师资格证”栏目上传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社保缴费材料
民办学校或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需要提供社保缴费信息(社保缴纳单位和缴费时间),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市人社局将通过全市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核查申报人员参保信息。要求申报人员2018年连续半年以上参保,社保缴纳单位与其工作单位一致。
(六)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填写相应内容,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须在系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教学”栏目上传《工作经历证明表》(***2)。
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按规定经批准交流、轮岗、跟班学习、借用到市、县教育机构的人员)须如实填写工作经历。
(七)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限填报2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按质量高低填报;
2.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编委会名单、标有著作字数页。
(八)业绩成果—课题材料
1.对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的课题材料,由申报者按级别水平高低排序,提交的数量最多不超过2项。课题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
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课题立项书》、《结题报告》、阶段性小结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课题立项、结题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课题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九) 业绩成果—奖励和荣誉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教育教学方面”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在系统“奖励和荣誉”栏目中,扫描上传不低于规定获奖等次的奖励(荣誉)证书, 获奖内容应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或相近。
(十) 业绩成果—专利材料
对照专利要求,提交发明专利(不可提交实用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由申报者按水平高低排序,提交的数量不限,专利内容应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或相近。
(十一)业绩成果—示范引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示范引领方面”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并在系统“其他业绩”栏目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五、纸质材料受理
1. 今年继续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档案表格。申报材料必须做到规格统一,按照资格条件中所列的顺序整理,逐条编制序号、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
2.《中小学教师职称审查表》(表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表二,一式3份)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需要提供表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和送审表》(表三,一式4份),A3纸单面打印。所有表格均不得改变表样,否则不予受理。
3. 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出具《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1),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4. 申报材料一律由县(区)或单位人事(职称)部门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和补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教学能力测试
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施全市统一的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初定于10月下旬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由各县(区)组织实施,并将教学能力测试得分排序情况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市直学校教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学能力测试纳入临川区统一组织实施。
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结果计入参评人员总成绩,即参评人员总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业绩量化成绩。
七、审核推荐
1.用人单位要发挥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结合岗位使用情况,择优推荐。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要求,坚持“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申报办法,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坚持申报数量、申报条件、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公开公示。
2.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对申报人员在系统中填报的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做好公示公开、展示工作,弄虚作假的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报送。
3.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主管部门在推荐报送前,还须以适当方式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各项职称政策,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工作经历证明表
3.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申报推荐表
4.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5.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统计表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1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工作经历等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任何不实,愿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正式在职在岗职工,经审核,其所报材料属实。如有隐瞒,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 位(盖章):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2
工作经历证明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联系电话 | ||||||||||||
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任教 | 任教学校 | 任教 年限 | 校长签字 | 证明人电话 | ||||||||||
近五年评教优秀率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
担任班主任经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任教 | 任教学校 | 任教 年限 | 校长签字 | 证明人电话 | ||||||||||
其中任现职以来XX年XX月。 | |||||||||||||||
循环教学经历或毕业班教学经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任教 | 循环教学学段或毕业班 | 校长签字 | 证明人电话 | |||||||||||
循环教学经历累计次数XX次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年限XX年。 | |||||||||||||||
工作任务 方面 | 是否完成学校规定的授(听)课数量 | 是否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 | 是否参与样本课程研发,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 ||||||||||||
单位审查 意见 | 兹保证 同志上述工作任务信息属实,符合申报资格规定的条件,如有隐瞒,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兹保证 同志上述工作任务信息属实,符合申报资格规定的条件,如有隐瞒,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说明: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的专技人员(含交流、轮岗、借用、跟班学习人员)如实填写工作经历,并在表中“工作任务方面”栏,自行调整表格内容,提供工作任务证明。
***3
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申报推荐表
填报日期: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编制数 | 正式职工人数 |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 | 可设岗位 | 现聘人员情况 | 空岗数 | 评而未聘人员情况 | |||||||||
高级 | 中级 | 高级 | 中级 | 高级 | 中级 | 高级 | 中级 | |||||||||||
正高 | 副高 | 正高 | 副高 | 正高 | 副高 | 正高 | 副高 | |||||||||||
单位申报意见(公章) | 县级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公章) | 市级人社局 备案意见(公章) | ||||||||||||||||
***4 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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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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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评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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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申报学历 | 所学专业 | 毕业 时间 | 聘任 职务 | 起聘 时间 | 申报(认定)何资格 | 申报 专业 | 晋升方式 | 是否不占职数申报 | 所在单位 | 乡村从教 | ||
30年 | 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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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报送评委会选择:抚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或抚州市中小学教师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申报人员信息按级别和学段(中学、小学)分专业汇总上报。3、“晋升方式”中只填写“破格”申报人员。4、此表报送一式两份。
***5 | |||||||||||||||
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统计表 | |||||||||||||||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 |||||||||||||||
报送评委会 | 申报专业 | 正常 评审 | 破格 申报 | 申报认定 | 不占职数申报 | 参评人数小计 | 合计 | 总计 | |||||||
初中 | 高中 | ||||||||||||||
抚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委员会 | 初、高中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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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高中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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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高中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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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高中物理 | |||||||||||||||
初、高中化学 | |||||||||||||||
初、高中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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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高中地理 | |||||||||||||||
初、高中政治 | |||||||||||||||
初、高中历史 | |||||||||||||||
初、高中音乐 | |||||||||||||||
初、高中美术 | |||||||||||||||
初、高中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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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高中计算机 | |||||||||||||||
小学语文 | |||||||||||||||
小学数学 | |||||||||||||||
小学英语 | |||||||||||||||
小学思品 | |||||||||||||||
小学科学 | |||||||||||||||
小学音乐 | |||||||||||||||
小学美术 | |||||||||||||||
小学体育 | |||||||||||||||
小学信息技术 | |||||||||||||||
社会综合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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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中小学教师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初、高中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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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高中数学 | |||||||||||||||
初、高中英语 | |||||||||||||||
初、高中理化生 | |||||||||||||||
初、高中政史地 | |||||||||||||||
初、高中音体美 | |||||||||||||||
小学语文 | |||||||||||||||
小学数学 | |||||||||||||||
小学英语 | |||||||||||||||
小学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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